***113學年度入學新生選課提醒(交大校區)*** 陽明校區申請請洽語言學習與寫作中心 適用辦法:因應兩校合併,新制定的語言與溝通(外語)課程修習辦法,將適用於112學年度(2023年)後入學之新生,112學年度後入學生請參照各學年修訂之版本。111學年度前入學生仍援用舊辦法(Downloadshttps://ltrc.nycu.edu.tw/downloads/)。 必修學分:111學年入學生之英外語課程之總必修學分為6(含語言中心開設之4學分英文課程 + 2學分英文、第二外語、或語言溝通等課程)。112學年後入學生之英語課程之必修學分為4,語言與溝通課程必修學分2(含英文、國家語言、第二外語、溝通課程(包括溝通、表達與寫作)等面向)。 選課:上述4+2學分課程均不得重複選修(課程名稱必須不同)。修課時程不限於大一期間,只須於畢業前修畢即可。學生可選擇任何時段的語言課程,不須局限於特定時段。 英文畢業門檻:已取消英文畢業門檻要求。相關辦法已於校級課程委員會通過,並送教務會議核備。 英文抵修(抵免)/英文換修(免修):各學年入學生請參考相應適用辦法(Downloadshttps://ltrc.nycu.edu.tw/downloads/)。 Post navigation English Tables, Writing Consultations 公告(交大校區110學年度(含)入學以前之學生)